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不适合用于对药物成分过敏、妊娠期女性、严重肝功能损害、双侧肾动脉狭窄或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该药物主要用于治疗慢性心力衰竭和高血压,使用前需严格评估禁忌证。
功能主治: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例如: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和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合用。
用法用量:本品可以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参见【药代动力学】)。由于与ACE抑制剂合用时存在血管性水肿的潜在风险,禁止本品与ACEI合用。如果从ACEI转换成本品,必须在停止ACE抑制剂治疗至少36小时之后才能开始应用本品(参见【禁忌】)。推荐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次100mg,每天两次。在目前未服用ACEI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ARB)的患者或服用低剂量上述药物的患者中,用药经验有限,推荐本品的起始剂量为50mg,每天两次。根据患者耐受情况,本品剂量应该每2至4周倍增一次,直至达到每次200mg每天两次的目标维持剂量。血钾水平>5.4mmol/l的患者不可开始给予本品治疗。SBP<100mmHg的患者,开始给予本品治疗时需慎重,注意监测血压变化。对于100mmHgSBP至110mmHg的患者,应考虑起始剂量为50mg,每天两次。如果患者出现不耐受本品的情况(收缩压95mmHg、症状性低血压、高钾血症、肾功能损害),建议调整合并用药,暂时降低本品剂量或停用本品(参见【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含有沙库巴曲和缬沙坦两种成分,若患者曾对其中任一成分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血管性水肿或呼吸困难等,则禁止使用。过敏体质者用药前应详细告知医生既往过敏史,必要时进行皮肤测试。
该药物可能影响胎儿发育,妊娠中晚期使用可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育龄期女性用药期间需采取可靠避孕措施,若发现妊娠应立即停药并就医。哺乳期女性也需谨慎,因药物可能通过乳汁分泌。
Child-Pugh分级C级的肝硬化患者禁用,因药物代谢可能受阻导致蓄积中毒。轻中度肝功能不全者需调整剂量,并定期监测转氨酶和胆红素水平。出现黄疸或肝酶持续升高时应停药。
肾动脉严重狭窄患者使用后可能引发急性肾衰竭,因药物可降低肾小球滤过压。单侧肾动脉狭窄者需密切监测肌酐和尿量,若肾功能恶化需及时停药。合并肾血管性高血压者应优先考虑血运重建治疗。
估算肾小球滤过率低于30ml/min/1.73m²的患者禁用,因药物可能加重高钾血症和氮质血症。中度肾功能不全者需减量使用,并定期检测血钾和肌酐。同时使用保钾利尿剂或钾补充剂时风险更高。
使用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期间应避免高钾饮食,如香蕉、橙子等,并注意监测血压和心率变化。服药后出现持续性干咳、面部水肿或晕厥等症状需立即就医。老年患者及合并糖尿病者更易发生不良反应,建议起始剂量减半并加强随访。用药期间禁止突然停药,需在医生指导下逐步调整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