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没有“孕妇血糖超过5.1mmol/L就是糖尿病”的说法。正常血糖范围分为空腹血糖和餐后两小时血糖,而空腹血糖范围在3.3mmol/L-5.1mmol/L,餐后两小时血糖范围是<8.5mmol/L。如果孕妇空腹血糖超过5.1mmol/L,说明患有糖尿病。如果孕妇餐后两小时血糖超过5.1mmol/L,但没有超过8.5mmol/L,一般不属于糖尿病。具体分析如下:
功能主治:需用胰岛素治疗的成人 1 型和2 型糖尿病,青少年和年龄在 6 岁及以上儿童的1 型糖尿病。
用法用量:本品是胰岛素类似物。具有长效作用,应该每天一次在固定的时间皮下注射给药。
必须个体化对预期的血糖水平,以及降血糖药的剂量及给药时间进行确定及调整。
当患者体重或生活方式变化、胰岛素给药时间改变或出现容易发生低血糖或高血糖的情况时(参见[注意事项]),可能需要调节剂量。应谨慎进行任何胰岛素剂量的改变并遵医嘱。
甘精胰岛素的用药剂量应因人而异。2 型糖尿病患者也可将甘精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物一起使用。
从其他胰岛素治疗改为甘精胰岛素治疗
从其他中效或长效胰岛素的治疗方案改为甘精胰岛素的治疗方案时,可能需改变基础胰岛素的剂量并调整其他同时使用的治疗糖尿病的药物(加用的普通胰岛素或快速作用胰岛素类似物的注射剂量和时间或口服降糖药物的剂量)。
为了减少夜间和清晨发生低血糖的危险性,将原来采用每天注射两次(NPH)胰岛素的患者,改为每日注射一次甘精胰岛素的治疗方案时,在变更治疗的第一周,其每天基础胰岛素的用量应减少 20%-30%。在第一周减少基础胰岛素用量期间,有些患者可能需在进食时代偿性地加用胰岛素,此后的治疗方案应因人而异。
因有抗人胰岛素抗体而用大剂量胰岛素的患者,和其他胰岛素类似物一样,改用甘精胰岛素后可能对胰岛素反应会增加。
换用及开始用甘精胰岛素的最初几周,应密切监测代谢改变。
随着代谢控制的改善以及胰岛素敏感性的增加,可能需进一步调整剂量方案。如果患者的体重或生活方式有改变,或出现容易发生低血糖或高血糖的情况,也需调整剂量及时间(参见[注意事项])。
用法:
甘精胰岛素应皮下注射给药。
切勿静脉注射甘精胰岛素。甘精胰岛素的长效作用与其在皮下组织内注射有关。如将平常皮下注射的药物剂量注入静脉内,可发生严重低血糖。
腹部、三角肌或大腿皮下注射后,血清胰岛素或葡萄糖水平未见临床差异。在某一注射区内,每次注射的部位必须轮换。
甘精胰岛素注射液不能同任何别的胰岛素或稀释液混合,混合或稀释会改变其时间/作用特性,混合会造成沉淀。
使用湿润酒精的医用棉签给橡皮膜消毒,待消毒表面干燥后根据操作指南安装针头。
其他使用细节请参阅注射装置的使用和操作指南。
与成年人一样,青少年和年龄在 6 岁及以上儿童使用甘精胰岛素时须根据代谢需要和血糖监测进行个体化调节。
国内 6 岁以下儿童使用甘精胰岛素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认。
因为经验有限,以下患者群使用甘精胰岛素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待评估:
肝功能损害或肾功能中、重度损害的患者(参见[注意事项])。
1.空腹血糖:如果孕妇空腹血糖水平较高,可能是妊娠期间,受到体内激素水平的影响,导致身体中的糖代谢失衡,并且无法控制胰岛素,容易出现该情况。在患有糖尿病后,孕妇需遵医嘱使用甘精胰岛素注射液、门冬胰岛素注射液等药物进行治疗,以免延误病情。
2.餐后两小时血糖:如果该数值检测结果为餐后两小时血糖,孕妇没有患有糖尿病。在妊娠期间,需要及时调整自身饮食结构,做到营养均衡,避免摄入含糖量过高的食物,有助于维持血糖平衡。
如果孕妇对自身血糖水平存在疑虑,建议立即前往医院检查,查明原因后开展针对性治疗,以免延误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