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
医保乙类
尖峰
用于干燥综合症(Sjogren's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症(Stevens~Johnsonsyndrome),干眼燥症(dryeye)等内因性疾患及各种外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症和斯~约二... [详细]
通用名称
玻璃酸钠滴眼液
生产企业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品牌名称
尖峰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用法用量
滴眼,一般一次1滴,1天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用0.1%的制剂,在病症严重等效果不好的情况下,使用0.3%的制剂。
适应症状
手术、损伤、干燥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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