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
医保甲类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藓、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发的继发性感染。 2.由有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详细]
通用名称
硝酸咪康唑乳膏
生产企业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主要成份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苯甲酸和纯化水。
用法用量
1.皮肤感染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
适应症状
手足癣、感染、甲癣、须癣、外耳炎、头癣、口角炎、花斑癣、继发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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