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生育要求的女性患子宫内膜癌可通过保留生育功能治疗、药物治疗、手术治疗、辅助生殖技术、严密随访等方式干预。该疾病可能与雌激素水平异常、肥胖、多囊卵巢综合征等因素有关,通常表现为异常子宫出血、下腹痛等症状。
1、保留生育功能:年轻早期患者可考虑大剂量孕激素治疗,常用药物包括醋酸甲羟孕酮、地屈孕酮、炔诺酮。治疗期间需每3-6个月行子宫内膜活检评估疗效,完全缓解率约50%-70%,治疗周期通常持续6-12个月。
2、药物治疗方案:除孕激素外,可联合使用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激动剂如亮丙瑞林、戈舍瑞林降低雌激素水平。二甲双胍可用于合并胰岛素抵抗的患者,治疗期间需监测肝肾功能及血糖变化。
3、手术方式选择:对药物治疗无效或复发者,可考虑宫腔镜病灶切除术联合孕激素治疗。根治性手术如全子宫双附件切除术适用于完成生育或治疗失败的患者,术后需进行病理分期评估。
4、辅助生殖技术:完成生育功能治疗后建议尽早实施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冻胚移植前需确认子宫内膜无病变残留,妊娠后需加强产前监测,产后建议完成根治性手术治疗。
5、长期随访管理:治疗后每3个月行阴道超声和肿瘤标志物检查,持续2年无复发可延长间隔。复发风险约20%-30%,高危因素包括治疗12个月未缓解、病理分级高、肌层浸润等。
患者需保持BMI<25kg/m²,每周进行150分钟中等强度运动如快走、游泳。饮食推荐地中海饮食模式,限制红肉摄入,增加十字花科蔬菜。治疗期间需避孕至完全缓解后6个月,妊娠后需产科与肿瘤科联合随访。完成生育后应根据年龄和病理特征评估是否需根治手术,40岁以上患者复发风险显著增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