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需通过专业医学检查确诊。孕妇在孕前或孕20周前已存在高血压,或孕20周后新发高血压且持续至产后12周未恢复,均可能属于该情况。
一、诊断标准:
确诊需满足以下条件:孕前或孕20周前血压≥140/90毫米汞柱,或孕20周后首次发现高血压并排除其他病因。动态血压监测、尿蛋白检测及靶器官功能评估是重要辅助手段。若伴随蛋白尿、血小板减少、肝功能异常等症状,需警惕子痫前期。
二、鉴别诊断要点:
需与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区分。妊娠期高血压仅发生于孕20周后且无蛋白尿;子痫前期则伴随多系统损害。慢性高血压患者孕前常有服药史,而妊娠期新发高血压通常产后自行缓解。
三、高危因素识别:
年龄≥40岁、肥胖、糖尿病、慢性肾病或既往不良孕产史者风险较高。孕早期血压监测异常、血管紧张素转换酶基因多态性等也可能提示潜在风险。
孕妇应保持低盐饮食,每日钠摄入控制在6克以内,适当补充钙镁制剂。每周进行3-5次低强度有氧运动如散步、孕妇瑜伽,每次不超过30分钟。居家每日早晚定时测量血压并记录,避免仰卧位休息。出现视物模糊、持续头痛或上腹痛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