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力咳合剂主要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呼吸系统疾病引起的咳嗽、咳痰、气喘等症状。肺力咳合剂属于中成药,主要由黄芩、前胡、百部、桑白皮等中药组成,具有止咳化痰、清热平喘的功效。
功能主治: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5.急性单纯性淋病。
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用法用量:1.成年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2.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3.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一、急慢性支气管炎
急慢性支气管炎是肺力咳合剂的主要适应证之一。该病多由病毒或细菌感染引起,表现为咳嗽、咳痰、胸闷等症状。肺力咳合剂中的黄芩具有抗菌消炎作用,百部能止咳平喘,对支气管炎引起的症状有较好缓解效果。在使用该药的同时,建议配合雾化吸入、抗生素等治疗措施。常用配伍药物包括阿莫西林胶囊、头孢克肟颗粒等。但应注意,严重感染需及时就医。
二、支气管哮喘
支气管哮喘患者出现咳嗽气喘症状时,可遵医嘱使用肺力咳合剂。该药中的桑白皮具有平喘功效,可缓解气道痉挛。哮喘发作时常表现为喘息、气促、胸闷等,肺力咳合剂可与沙丁胺醇气雾剂等支气管扩张剂配合使用。但应注意,急性哮喘发作时需及时就医,不可仅依赖该药物治疗。
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出现咳嗽、咳痰加重时,可考虑使用肺力咳合剂。该药有助于稀释痰液,促进排痰。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常见长期咳嗽、气促等症状,病情加重时可能伴有黄脓痰。肺力咳合剂可结合氨溴索口服溶液等祛痰药物使用,但严重时应及时就医评估病情。

四、上呼吸道感染
上呼吸道感染引起剧烈咳嗽时,肺力咳合剂可缓解症状。病毒性感染导致的咽痒干咳或伴有少量白痰的情况,使用该药有一定效果。上呼吸道感染通常伴有鼻塞、咽痛等症状,单纯使用肺力咳合剂效果有限,建议同时服用连花清瘟胶囊等抗病毒中成药。发热超过三天不退应及时就医。
五、肺炎恢复期
肺炎恢复期如残留咳嗽症状,可试用肺力咳合剂止咳。此时患者主要表现为阵发性干咳或少痰咳嗽,体温已恢复正常。中药制剂可帮助清除余邪,促进康复。但需注意,如再次出现发热或咳嗽加重,需警惕继发感染,应及时复查胸部影像学。肺炎急性期应以抗菌治疗为主。

使用肺力咳合剂期间,应避免辛辣刺激性食物,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适当增加饮水有助于稀释痰液。该药为处方药,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不可自行增减剂量。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新症状应复诊。对其中成分过敏者禁用,孕妇慎用,儿童用量需遵医嘱调整。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戒烟,预防感冒,必要时可接种肺炎疫苗和流感疫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