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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视力和弱视有什么区别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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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视力与弱视可通过视力损伤机制、发病年龄、治疗效果、伴随症状、干预方式等方面区分。

1、损伤机制:

低视力多由眼球结构异常或视神经损伤导致,如黄斑变性、青光眼等器质性疾病引起永久性视力下降。弱视属于视觉发育期大脑皮层功能抑制,常见于单眼屈光参差、斜视等导致双眼竞争性抑制。

2、发病阶段:

低视力可发生于任何年龄,老年性黄斑变性是主要病因。弱视仅出现在视觉发育关键期0-12岁,8岁后治疗效果显著下降,成年后难以逆转。

3、矫正效果:

低视力患者佩戴助视器可改善残余视力,但无法完全恢复正常。弱视通过遮盖疗法、红光刺激等训练,70%儿童视力可提升至0.8以上,关键在于早期发现。

4、伴随体征:

低视力常合并视野缺损、对比敏感度下降等器质性改变。弱视患儿可能出现阅读时歪头、眯眼等代偿动作,部分伴有眼球震颤或斜视。

5、干预策略:

低视力需适配光学助视器、电子扩视设备,严重者进行视网膜移植手术。弱视治疗包括阿托品压抑疗法、知觉学习训练,需联合屈光矫正和双眼视功能重建。

日常需保证维生素A、叶黄素摄入,蓝莓、胡萝卜等食物有助于视网膜健康。弱视儿童应每日进行穿珠、描图等精细目力训练,避免长时间单眼遮盖导致立体视丧失。定期进行视力筛查,40岁以上人群建议每年检查眼底,发现视物变形、视野缺损需立即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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