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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酸氟替卡松乳膏有什么注意事项

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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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酸氟替卡松乳膏属于中强效糖皮质激素外用制剂,使用需注意皮肤感染禁用、避免长期大面积涂抹、特殊部位慎用、警惕药物相互作用及监测不良反应。

1、禁忌范围:细菌、病毒、真菌感染性皮肤病禁用该药膏,如脓疱疮、带状疱疹、足癣等。激素可能抑制局部免疫反应导致感染扩散,需先进行抗感染治疗。皮肤溃疡、烧伤创面等皮肤屏障受损区域同样禁止使用。

功能主治:成人:适用于各种皮质激素可缓解的炎症性和瘙痒性皮肤病,如湿疹包括特异性湿疹和盘状湿疹;结节性痒疹;银屑病(泛发斑块型除外);神经性皮肤病包括单纯性苔藓;扁平苔藓;脂溢性皮炎;接触性过敏;盘形红斑狼疮;泛发性红斑全身类固醇激素治疗的辅助用药,虫咬皮炎;粟疹。儿童:低效皮质激素无效的1岁以上(含1岁)儿童在医生的指导下可用本品缓解特异性皮炎引起的炎症和瘙痒,以及皮质激素可缓解的其他皮肤病丙酸氟替卡松。

用法用量:湿疹/皮炎:成人及一岁以上(含一岁)儿童,每日一次将一薄层乳膏涂于患处。其它适应症:每日两次将一薄层乳膏涂于患处。使用持续时间应每日使用本品直至疾病症状得到控制。用药频率应控制在最低有效剂量。儿童应用本品时,若治疗7-14天未改善症状,则应停药并进行重新评估。若症状得到控制(通常于7-14天内),则需减少用药频率至最小有效剂量及最短用药时间。建议连续使用本品不长于4周。本品供局部使用。

2、用法控制:连续使用不超过4周,成人每周用量不超过50g。面部、腹股沟等皮肤薄弱处需减少使用频次,每日1次为宜。婴幼儿体表面积比值大,更易发生全身性吸收,12岁以下儿童建议在医师指导下短期使用。

3、特殊部位:眼周使用可能引发青光眼或白内障,需避开眼睑区域。乳房部位长期应用可能导致色素沉着,哺乳期妇女应谨慎。黏膜组织如口腔、鼻腔不宜使用该乳膏剂型。

4、药物协同:与红霉素、酮康唑等CYP3A4抑制剂联用会增加血药浓度。正在服用抗凝药物华法林者需监测凝血功能,激素可能增强其抗凝效果。免疫接种期间暂停使用本药。

5、不良反应:每日检查用药部位是否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或毛囊炎。儿童可能出现生长抑制,需定期监测身高。如发生灼热感、瘙痒加剧等接触性皮炎表现应立即停用。

使用期间建议穿着宽松棉质衣物减少摩擦刺激,避免日光直射用药部位。饮食注意控制高糖食物摄入,适当补充富含维生素C的柑橘类水果。用药后洗手防止无意间接触眼睛或食物,储存时需置于25℃以下阴凉环境。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前必须咨询皮肤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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