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患者的生存期与是否规范治疗、疾病分期及并发症控制密切相关。早期规范治疗可达到临床治愈,未治疗者可能进展至晚期并危及生命。
1、一期梅毒:感染后10-90天出现硬下疳,此时螺旋体尚未广泛扩散。及时注射苄星青霉素或口服多西环素可彻底清除病原体,不影响自然寿命。未治疗者可能进展至二期。
2、二期梅毒:表现为全身皮疹、淋巴结肿大,螺旋体经血液播散。需连续3周注射苄星青霉素,配合头孢曲松静脉给药。规范治疗可阻止病情恶化,但血清学指标可能长期阳性。
3、潜伏梅毒:无症状但血清学阳性,分为早期潜伏感染2年内和晚期潜伏。早期潜伏期治疗同二期梅毒,晚期潜伏需连续4周青霉素治疗。定期复查血清滴度可评估疗效。
4、三期梅毒:感染数年至数十年后发生,可能累及心血管系统主动脉瓣关闭不全、神经系统脊髓痨或形成树胶肿。需大剂量青霉素静脉输注4周,配合泼尼松预防赫氏反应。心脑血管并发症是主要死因。
5、神经梅毒:可表现为脑膜炎、脊髓痨或麻痹性痴呆。需静脉输注青霉素G 2000-2400万单位/日,持续10-14天。合并HIV感染者需延长疗程至3周,并定期脑脊液检查。
梅毒患者应保持均衡饮食,适当增加富含维生素B族的全谷物和瘦肉,限制酒精摄入以免加重肝脏负担。每周进行150分钟中等强度有氧运动如快走、游泳,增强免疫功能。避免无保护性行为防止传播,定期复查血清学指标直至转阴。合并心血管或神经系统损害者需专科随访,监测血压、心电图等指标。心理疏导有助于缓解病耻感,提高治疗依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