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成份
左炔诺孕酮、炔雌醚
功能主治
本品有抑制排卵的作用,为女用长效口服避孕药。
性状
暂无
用法用量
1 于月经的当天算起,第5天午饭后服药一次,间隔20天服第二次,或月经第5天及第10天各服1片,以后均以第二次服药日期,每月服1片,一般在服药后6~12天有撤退性出血。服药后不良反应重者,第4个周期开始可改用减量片。2 原服用短效口服避孕药改服长效避孕药时,可在服完22片后的第二天接服长效避孕药片,以后每月按开始服长效避孕药的同一日期服药1片。
不良反应
1.类早孕反应:和短效口服避孕药表现相似,但比较严重,开始服药的前几个周期表现较重,反应发生时间一般在服药后8~12小时,因此将服药时间定于午饭后,使反应高潮恰在熟睡中,可使之减轻。
2.白带增多:为长效口服避孕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多发生在3~6周期之后。
3.少数人发生月经过多或闭经。
4.其他有胃痛、浮肿、乳房胀痛、头痛等。
注意事项
1.本品适用于长期同居夫妇避孕,每月只需服药一次,但必须在医务人员指导下按规定用药。
2.初次服药后10~15天来一次月经,开始服药的两次月经周期有些缩短,属于正常现象,第三次转为正常。
3.服药期间有个别人因体内雌激素不足而发生阴道出血,可加服炔雌醇片,每天每次1片(0.005~0.01mg)或遵医嘱。
4.服药期间定期体检,发现异常及时停药。
5.如需生育,应停药或采取其它避孕措施,半年后再怀孕。
6.凡患有急慢性肝炎、肾功能不全、肿瘤、子宫肌瘤、乳房肿块、糖尿病、血栓性疾病、心脏病、哺乳期妇女、严重高血压禁用。既往月经不调、有闭经史者,产后或流产后未恢复正常月经者,不宜服用。
7.服避孕药的吸烟妇女并发心血管病(脑卒中、心肌梗死等)较不吸烟者多,因此服避孕药妇女应停止吸烟,或吸烟妇女(特别是年龄超过35~40岁者)不宜服避孕药。
8.出现下列症状时应停药:怀疑妊娠、血栓栓塞病、视觉障碍、原因不明剧烈性头疼或偏头疼、出现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精神抑郁、缺血性心脏病等。
9.严格按照规定方法服药,漏服药不仅可以发生突破性出血,还可导致避孕失败。
10.服药期限,以连续3~5年为宜,停药观察数月,体检正常者,可再服用。
贮藏条件
暂无
生产企业
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8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