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服用甲状腺功能减退药物通常对胎儿影响较小,但需严格遵医嘱调整剂量。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减退可能由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碘缺乏或甲状腺手术史等因素引起,需通过左甲状腺素钠片等药物维持甲状腺激素水平。未经控制的甲减可能导致胎儿智力发育迟缓、早产等风险,规范用药反而能降低不良妊娠结局概率。
功能主治:1.治疗非毒性的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正常)。
2.甲状腺肿切除术后,预防甲状腺肿复发。
3.甲状腺功能减退的替代治疗。
4.抗甲状腺药物冶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辅助治疗。
5.甲状腺癌术后的抑制治疗。
6.甲状腺抑制试验。
用法用量:成人,最初每日用25~100μg,可每隔2~4周增加25~50μg,直至维持正常代谢为止。一般维持剂量为50~200μg/日。老年或有心血管疾患者,起始量以12.5~25μg为宜,可每3~4周增加一次剂量,每次增加12.5~25μg。投药后应密切观察患者有否心率加快,心律不齐、血压改变,必要时暂缓加量或减少用量。
妊娠期甲状腺激素需求增加,多数孕妇需要增加左甲状腺素钠片剂量20%-30%,需每4-6周监测促甲状腺激素水平。药物剂量不足可能导致母体疲乏、体重异常增加,胎儿则可能出现神经发育障碍。左甲状腺素钠片与人体自然分泌的甲状腺激素结构一致,胎盘透过率低,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会干扰胎儿甲状腺发育。部分孕妇合并妊娠呕吐时,建议空腹服药后间隔30分钟再进食,避免影响药物吸收。

极少数情况下,若孕妇存在药物过敏史或合并严重心脏病,大剂量甲状腺激素可能诱发心律失常。部分甲状腺癌术后需超生理替代治疗者,应通过超声密切监测胎儿生长情况。某些含铝、钙的补充剂若与甲状腺素同服,可能形成不溶性复合物降低药效,需间隔4小时服用。

建议孕妇保持规律产检,避免擅自调整药量。日常可适量摄入海带、紫菜等富碘食物,但每日碘摄入量不宜超过600微克。出现心悸、多汗等甲亢症状或持续畏寒、便秘等甲减症状加重时需及时复诊。哺乳期通常可继续服用左甲状腺素,但需在医生指导下根据甲状腺功能复查结果调整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