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患者在规范服药2-4周后通常不会传染他人,但未治疗或服药初期仍具有传染性。肺结核主要通过飞沫传播,传染性高低与患者痰液中结核分枝杆菌的活菌数量、咳嗽频率及接触密切程度有关。

肺结核患者在确诊后立即开始规范抗结核治疗,一般使用异烟肼片、利福平胶囊、吡嗪酰胺片等药物联合治疗。用药2-4周后,痰液中活菌数量会显著减少,此时传染性明显降低。但治疗初期患者仍需佩戴口罩,避免近距离交谈,咳嗽时用纸巾遮掩口鼻,痰液需消毒处理。家庭成员应保持室内通风,与患者分餐并定期进行结核菌素试验筛查。

若患者未接受规范治疗或存在耐药情况,即使长期服药仍可能持续排菌。部分患者因药物不良反应导致治疗中断,可能重新恢复传染性。免疫缺陷人群如艾滋病患者、糖尿病患者或老年人,即使完成疗程后也需加强随访监测。医护人员接触开放性肺结核患者时,须严格执行N95口罩防护和手卫生措施。

肺结核患者应完成6-9个月全程治疗,不可自行停药。密切接触者出现持续咳嗽、低热、盗汗等症状时需及时就医排查。日常注意均衡营养,适当补充优质蛋白和维生素,避免劳累和密闭环境聚集,居住环境每日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以上有助于降低传播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