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磺酸伊马替尼片的禁忌主要包括对本药成分过敏者、妊娠期妇女以及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使用该药物时需严格遵循医嘱,避免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
功能主治: -用于治疗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的慢性期、加速期或急变期; -用于以下适应症的安全有效性信息主要来自国外研究资料。中国人群数据有限。 -用于治疗成人复发的或难治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Ph+ALL)。 -用于治疗嗜酸细胞过多综合症(HES)和/或慢性嗜酸粒细胞白血病(CEL)伴有FIPlLl-PDGFRα融合激酶的成年患者。 -用于治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骨髓增生性疾病(MDS/MPD)伴有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受体(PDGFR)基因重排的成年患者 -用于治疗侵袭性系统性肥大细胞增生症(ASM),无D816V c-Kit基因突变或未知c-Kit基因突变的成人患者 -用于治疗不能切除,复发的或发生转移的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DFSP)。
用法用量:。主要来自国外儿童研究数据,中国儿童人群用药安全有效性数据有限。尚无3岁以下儿童...
对甲磺酸伊马替尼片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禁止使用。过敏反应可能表现为皮肤瘙痒、红肿、荨麻疹等,严重时可出现呼吸困难或过敏性休克。用药前应详细告知医生过敏史,若用药后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处理。
妊娠期妇女禁止服用甲磺酸伊马替尼片,因其可能通过胎盘屏障影响胎儿发育,导致胎儿畸形或流产。育龄期女性用药期间需采取可靠避孕措施,若发现妊娠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评估风险。
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该药物,因肝脏是药物代谢的主要器官,肝功能受损可能导致药物蓄积加重肝脏损害。中度肝功能不全者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剂量,并定期监测肝功能指标如转氨酶水平。
禁止与强效CYP3A4抑制剂如酮康唑、克拉霉素等合用,可能导致伊马替尼血药浓度升高增加毒性风险。同时应避免与抗凝血药华法林联用,可能增强出血倾向。用药期间需向医生提供完整的用药清单。
儿童使用时需严格评估风险获益比,缺乏充分安全性数据。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应停止母乳喂养,因药物可经乳汁分泌。老年患者及心血管疾病患者需谨慎使用,可能加重水肿或心脏负担。
使用甲磺酸伊马替尼片期间应定期监测血常规、肝肾功能及心电图,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如骨髓抑制、肝功能异常或心律失常需及时就医。避免食用葡萄柚或饮用葡萄柚汁以免影响药物代谢,保持清淡饮食和充足水分摄入有助于减轻胃肠道不良反应。用药期间禁止擅自调整剂量或突然停药,所有治疗方案变更均需经主治医生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