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内酯片使用需注意电解质监测、药物相互作用、特殊人群禁忌、不良反应识别及长期管理。该药物可能引起高钾血症、低钠血症、激素水平紊乱、胃肠道反应及肾功能影响。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以下情况:
1.水肿性疾病:
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治疗充血性水肿﹑肝硬化腹水﹑肾性水肿等水肿性疾病,其目的在于纠正上述疾病时伴发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对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用于特发性水肿的治疗.
2.高血压:
作为治疗高血压的辅助药物.
3.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螺内酯可用于此病的诊断和治疗.
4.低钾血症的预防: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增强利尿效应和预防低钾血症.
用法用量:1.成人(1)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日40—120mg,分2—4次服用,至少连服5日。以后酌情调整剂量。(2)治疗高血压,开始每日40—80mg,分次服用,至少2周,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不宜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以免增加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3)治疗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手术前患者每日用量100—400mg,分2—4次服用。不宜手术的患者,则选用较小剂量维持。(4)诊断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长期试验,每日400mg,分2—4次,连续3—4周。短期试验每日400mg,分2—4次服用,连续4日。老年人对本药较敏感,开始用量宜偏小。2. 小儿治疗水肿性疾病,开始每日按体重1—3mg/kg或按体表面积30—90mg/m2,单次或分2—4次服用,连服5日后酌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为每日3—9mg/kg或90—270mg/m2。
1、电解质监测:
定期检测血钾、血钠水平至关重要。螺内酯作为保钾利尿剂,可能引发高钾血症,表现为肌无力、心律失常。血钾超过5.5mmol/L需立即就医。同时监测血镁和血钙水平,避免电解质失衡加重心脏负担。建议用药初期每周检测,稳定后每月复查。
2、药物联用禁忌:
禁止与氯化钾缓释片、ACEI类降压药如卡托普利、ARB类药物如缬沙坦联用,可能显著增加高钾风险。非甾体抗炎药如布洛芬会降低利尿效果,强心苷类药物如地高辛需调整剂量。使用抗菌药物复方新诺明时可能引发严重高钾血症。
3、特殊人群慎用:
肾功能不全者需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GFR<30ml/min禁用。孕妇可能致胎儿男性化,哺乳期妇女需停止喂养。肝硬化患者可能诱发肝性脑病,需联合乳果糖治疗。老年患者应减半起始剂量,逐步调整至最小有效量。
4、不良反应处置:
常见恶心、呕吐等胃肠反应可随餐服用缓解。男性乳房发育率达10%,停药后多数可逆。月经紊乱者需评估雌激素水平。出现嗜睡、意识模糊等中枢症状应立即检测血钠。皮疹等过敏反应需换用呋塞米等替代药物。
5、长期用药管理:
治疗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需持续用药,每3月复查肾上腺CT。心衰患者联合呋塞米时保持每日体重记录。高血压患者需监测24小时动态血压。突然停药可能引发反跳性水肿,应逐步减量。所有患者需建立药物使用日记记录症状变化。
日常需控制高钾食物香蕉、橙子、紫菜摄入,每日钠盐限制在3g以下。适度进行快走、游泳等有氧运动,避免剧烈运动引发脱水。服药期间出现肌肉痉挛、心率失常等紧急症状需即刻急诊处理。建议随身携带医疗警示卡注明用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