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亢患者是否需要终生服药需根据病情类型和治疗效果决定。多数患者通过规范治疗可停药,少数复发风险高者需长期用药。甲亢主要由格雷夫斯病、毒性结节性甲状腺肿等疾病引起,建议定期复查甲状腺功能。
功能主治:1.治疗非毒性的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正常)。
2.甲状腺肿切除术后,预防甲状腺肿复发。
3.甲状腺功能减退的替代治疗。
4.抗甲状腺药物冶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辅助治疗。
5.甲状腺癌术后的抑制治疗。
6.甲状腺抑制试验。
用法用量:成人,最初每日用25~100μg,可每隔2~4周增加25~50μg,直至维持正常代谢为止。一般维持剂量为50~200μg/日。老年或有心血管疾患者,起始量以12.5~25μg为宜,可每3~4周增加一次剂量,每次增加12.5~25μg。投药后应密切观察患者有否心率加快,心律不齐、血压改变,必要时暂缓加量或减少用量。
格雷夫斯病患者通常接受抗甲状腺药物治疗12-18个月后,约半数可实现长期缓解。治疗期间需监测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水平,TRAb转阴者停药后复发概率较低。部分患者采用放射性碘治疗后可能出现永久性甲减,此时需终生补充左甲状腺素钠片。毒性结节性甲状腺肿患者通过手术或放射性碘消除病灶后,多数无须持续用药。

存在甲状腺刺激抗体持续阳性、多次复发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患者,可能需要延长用药周期。老年患者、伴有心脏病或骨质疏松者,医生可能建议维持低剂量药物控制。甲状腺癌术后患者若需TSH抑制治疗,则须根据肿瘤复发风险决定用药时长。

甲亢患者应保持低碘饮食,避免海带紫菜等高碘食物。规律监测心率血压变化,出现心悸多汗等症状加重时及时复诊。保证充足睡眠,避免剧烈运动诱发甲状腺危象。遵医嘱调整药物剂量,不可自行停药或增减药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