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黄禁售主要因其含有剧毒成分砷化物,长期接触或误食可导致砷中毒。雄黄化学名四硫化四砷作为传统中药材,曾用于杀虫解毒,但现代医学证实其毒性风险远大于治疗价值。
禁售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砷化物具有明确致癌性,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无机砷列为1类致癌物,长期低剂量接触可能诱发皮肤癌、肺癌等;二是中毒剂量与治疗剂量接近,安全窗口狭窄,易引发急性中毒表现为呕吐、腹痛、多器官衰竭;三是现代已有更安全的替代药物,如硫磺软膏治疗皮肤病,青蒿素类药物治疗寄生虫感染。
禁售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砷化物具有明确致癌性,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无机砷列为1类致癌物,长期低剂量接触可能诱发皮肤癌、肺癌等;二是中毒剂量与治疗剂量接近,安全窗口狭窄,易引发急性中毒表现为呕吐、腹痛、多器官衰竭;三是现代已有更安全的替代药物,如硫磺软膏治疗皮肤病,青蒿素类药物治疗寄生虫感染。
我国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明确将雄黄列入毒性中药管理目录,禁止在非处方药和保健品中使用。特殊情况下需凭医师处方在专业机构调配,使用时必须严格控制剂量并监测血砷浓度。出现误服情况需立即就医,采用二巯丙磺酸钠等解毒剂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