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肠癌是否需放疗取决于分期及个体差异,可通过术前新辅助放疗、术后辅助放疗等方式治疗。直肠癌通常由遗传因素、高脂低纤维饮食、慢性炎症、腺瘤性息肉恶变、吸烟酗酒等原因引起。
1、分期决定:
II-III期直肠癌患者通常需结合放疗,术前放疗可缩小肿瘤提高手术切除率,术后放疗降低局部复发风险。I期患者若手术切缘阴性可豁免放疗,IV期以全身治疗为主。
2、新辅助治疗:
T3/T4或淋巴结阳性患者推荐术前同步放化疗,常用方案为卡培他滨联合放疗。放疗剂量45-50Gy分25-28次完成,能使60%患者达到病理完全缓解。
3、术后补充:
根治术后存在脉管癌栓、环周切缘阳性等高危因素时,需追加术后放疗。可采用三维适形放疗技术,配合奥沙利铂或氟尿嘧啶类化疗药物。
4、保肛考量:
低位直肠癌拟行保肛手术时,术前放疗能增加括约肌保留机会。短程放疗5×5Gy与长程放化疗疗效相当,更适合老年或合并症较多患者。
5、个体化选择:
高龄、心肺功能差等患者可豁免放疗,MSI-H/dMMR型对放疗敏感性较低。遗传性直肠癌需结合基因检测结果制定方案。
直肠癌治疗期间需保证每日30g膳食纤维摄入,推荐燕麦、奇亚籽等食物;术后恢复期可进行凯格尔运动增强盆底肌功能;放疗期间使用无香精保湿霜护理照射区域皮肤,避免穿紧身衣物摩擦。定期复查CEA及肠镜监测复发,5年内每3-6个月需进行全腹部增强CT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