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可导致孕妇肝功能衰竭、凝血功能障碍、多器官损伤,严重威胁母婴生命。主要危害包括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产后出血及胎儿窘迫。
1、肝性脑病:
肝脏代谢功能严重受损时,血氨等毒性物质无法被清除,可能引发意识障碍、定向力丧失甚至昏迷。妊娠期急性脂肪肝患者出现肝性脑病提示病情已进入危重阶段,需立即进行血浆置换等人工肝支持治疗。
2、肝肾综合征:
肝脏病变可引发肾血管收缩和肾灌注不足,表现为少尿、肌酐升高。约30%的重症患者会合并急性肾损伤,需通过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维持内环境稳定。
3、凝血功能障碍:
肝脏合成凝血因子能力下降,伴随血小板消耗增加,可能引发皮肤瘀斑、穿刺部位渗血等表现。实验室检查可见凝血酶原时间显著延长,纤维蛋白原水平降低。
4、产后出血:
凝血功能异常合并子宫收缩乏力时,阴道分娩或剖宫产术中可能出现难以控制的出血。临床处理需提前备好冷沉淀、纤维蛋白原等血制品,必要时行子宫动脉栓塞术。
5、胎儿窘迫:
母体代谢紊乱可导致胎盘灌注不足,胎心监护显示晚期减速或变异减少。约50%病例需紧急终止妊娠,早产儿可能面临呼吸窘迫综合征、低血糖等并发症。
确诊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后应立即禁食脂肪类食物,通过静脉补充中长链脂肪酸维持能量。建议绝对卧床休息,每日监测尿量、血压及意识状态。分娩后仍需持续监测肝功能3-6个月,恢复期宜选择低脂高蛋白饮食,如清蒸鱼、豆腐等易消化食物,避免剧烈运动加重肝脏负担。哺乳期需在医生指导下评估用药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