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马西平片可通过定期监测血药浓度、避免突然停药、警惕过敏反应、注意药物相互作用、观察不良反应等方式治疗。卡马西平片通常由癫痫、三叉神经痛、双相情感障碍、神经病理性疼痛、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等原因引起。
功能主治: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 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 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或抗精神病药或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它抗抑郁药合用。 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与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 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用法用量:1.成人 (1)抗惊厥,初始剂量每次100~200mg,每日1~2次,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最佳疗效。 (2)镇痛,开始一次0.1g,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4~0.8g,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 (3)尿崩症,单用时一日0.3~0.6g,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分3次服用。(4)抗躁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0.2~0.4g,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1.6g,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岁,不超过1g;15岁以上不超过1.2g;有少数用至1.6g。通常成人限量为1.2g,12~15岁每日不超过1g,少数人需用至1.6g。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1.2g。 2.儿童 儿童10~20mg/kg。维持血药浓度应在4~12g/ml之间。
1、血药监测:卡马西平治疗窗较窄,需定期检测血药浓度避免中毒或疗效不足。治疗初期每2周监测一次,稳定后每3-6个月复查。血药浓度维持在4-12μg/ml为宜,超过15μg/ml可能出现眼球震颤、共济失调等中毒症状。
2、停药原则:突然停用可能诱发癫痫持续状态或撤药综合征。需遵医嘱逐渐减量,通常每1-2周减少10%剂量。对癫痫患者减药过程需持续6个月以上,期间密切观察发作频率变化。
3、过敏反应:约10%患者用药后出现皮疹,严重者可发生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用药前建议进行HLA-B*1502基因筛查,亚裔人群阳性者禁用。出现发热、黏膜溃烂等超敏反应需立即停药就医。
4、药物相互作用:卡马西平是CYP3A4诱导剂,与华法林合用时需调整抗凝剂量。红霉素、氟西汀等CYP3A4抑制剂会升高其血药浓度。与丙戊酸联用可能相互降低血药浓度,需监测调整剂量。
5、不良反应:常见头晕、嗜睡等中枢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初期。长期使用可能引起低钠血症,老年患者需每月检测电解质。罕见再生障碍性贫血,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
服用卡马西平期间应保持均衡饮食,限制葡萄柚等影响代谢的水果。适度进行散步、瑜伽等低强度运动,避免剧烈活动引发跌倒。护理重点包括记录发作情况、设置服药提醒、随身携带医疗警示卡。出现视物模糊、持续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需及时复诊,育龄女性用药需采取可靠避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