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后并非必须清宫,是否需清宫取决于妊娠组织是否完全排出。药物流产的成功率约为90%,当出现不全流产、大出血或感染风险时需考虑清宫。
1、完全流产:超声检查显示宫腔内无残留物,阴道出血量逐渐减少至停止,无需清宫。保持外阴清洁,避免盆浴和性生活2周,遵医嘱复查HCG水平。
2、不全流产:宫腔内残留组织直径>2cm或持续出血超过3周,可能需清宫。残留组织可能导致宫腔感染,表现为发热、腹痛、异常分泌物。清宫术后需口服抗生素如头孢克肟、甲硝唑预防感染。
3、大出血:24小时内出血量浸透≥8片卫生巾或出现头晕等贫血症状,需急诊清宫止血。血红蛋白<70g/L可能需输血支持,术后补充铁剂如琥珀酸亚铁、多糖铁复合物。
4、感染迹象:持续下腹痛伴体温>38℃、脓性分泌物,提示宫腔感染。需清宫清除感染源,静脉输注抗生素如头孢曲松、多西环素,同时取分泌物培养指导用药。
5、随访失败:药物流产后2周HCG未下降50%或4周未转阴,提示妊娠组织残留。超声确认后建议清宫,术后每周监测HCG至正常,避免再次妊娠至少6个月。
药物流产后应摄入富含蛋白质和铁的食物如瘦肉、动物肝脏促进恢复,避免辛辣刺激饮食。适度活动如散步有助于恶露排出,但避免剧烈运动。观察出血量和体温变化,术后1个月复查超声评估子宫内膜修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