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成份
酒石酸伐尼克兰
功能主治
适用于成人戒烟
性状
片剂
用法用量
口服
第一~三日0.5mg,每日一次(白色片)
第四~七日0.5mg,每日两次(白色片)
第八~治疗结束1.0mg,每日两次(淡蓝色片)
患者应设定戒烟日期并在此日期前1-2周开始服用本品。
患者应服用本品治疗12周。
对于经12周治疗戒烟成功的患者,可考虑续加一个12周疗程,剂量仍为每日两次每次1mg,以维持戒烟状态。
对于不能或不愿突然戒烟的患者,应考虑循序渐进的方法服用本品戒烟。患者应在治疗的前12周减少吸烟,并在治疗期结束时戒烟。然后患者应维续再服用本品12周,已完成总共24周的治疗。
不良反应
具体参照说明书
注意事项
对本品活性成份或任何辅料成份过敏者
贮藏条件
暂无
生产企业
江苏嘉逸医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33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