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服避孕药时须知一、掌握
禁忌症。凡患有急慢性肝炎、肝硬变、肾炎、糖尿病、胆囊疾病、恶性肿瘤、乳腺肿块、高血压、心脑血管疾患未确诊的生殖道出血、血栓栓塞性疾患,35岁以上的吸烟者及哺乳妇女均不
宜服用。二、某些药物如抗生素、抗惊厥药、抗结核克克常规药物等,与避孕药同服可降低避孕药的药效,使避孕失败。若患病需用这些药物时,要用其他避孕方法。三、口服一种避孕药时,必须服完一个月经周期才可调换其他口服避孕药或改用其他避孕方法,否则可造成避孕失败或月经紊乱。四、凡口服避孕药者想生育,应在停药后采取其他避孕措施6个月以上,方可怀孕。五、少数人服药初期,会出现恶心呕吐、头昏、嗜睡、乏力及轻度体液潴留的现象,类似于早孕反应,一般不需处理,也不要停药,1-2个月后会自然消失。若反应重者,可以服用适量的维生素B6、维生素C。六、服用短效避孕药停药1-3天后,如月经不来,应在停药的第七天开始服下一个周期的药,不要多等;如果连续3个月以上闭经,应予停药,改用其他避孕方法。七、服用以雌激素为主的长效避孕药,有些人服药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