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肝损伤的确诊需结合用药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综合判断,主要依据包括用药与肝损伤的时间关联性、排除其他肝病、肝损伤生化指标异常及停药后改善等标准。

药物性肝损伤的确诊首先需明确患者近期有明确肝毒性药物使用史,常见如对乙酰氨基酚、抗结核药、抗生素、非甾体抗炎药等。典型临床表现为乏力、食欲减退、黄疸或尿色加深,部分患者伴有发热、皮疹等过敏反应。实验室检查可见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超过正常值上限3倍,碱性磷酸酶或总胆红素升高,国际标准化比值延长。影像学检查如腹部超声可排除胆道梗阻等结构性病变,必要时需行肝活检明确肝细胞坏死、胆汁淤积或混合型病理改变。诊断过程中需严格排除病毒性肝炎、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病等其他病因,并采用RUCAM量表评估药物与肝损伤的因果关系。

对于疑似药物性肝损伤患者,临床需详细记录用药种类、剂量及时间,监测肝功能动态变化。若停药后肝酶指标持续升高或出现凝血功能障碍、肝性脑病等严重表现,提示可能进展为急性肝衰竭,需立即采取血浆置换或人工肝支持治疗。长期用药者还应警惕慢性药物性肝损伤可能,表现为持续6个月以上的肝酶异常或肝纤维化。

确诊后应立即停用可疑药物,避免再次接触同类药物。轻症患者可通过休息、保肝治疗恢复,重症需住院监护。日常应避免自行服用不明成分保健品或偏方,慢性病患者用药期间建议每3-6个月监测肝功能。出现恶心、皮肤黄染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既往有药物过敏史者需主动告知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