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蒜素软胶囊过量可通过催吐、补液、药物拮抗、血液净化和对症支持等方式治疗。过量摄入通常由误服、剂量计算错误、药物相互作用、个体代谢差异或蓄积中毒等原因引起。
功能主治:1.防止低钠综合征。由于氯化钠的摄入量不能补偿排出量,如出汗过多、严重吐泻、大量放腹水、大面积烧伤、使用强效利尿剂以及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等所引起的低钠血症,可用生理盐水或适当补给高渗氯化钠溶液。高湿作业时可服用含食盐饮料。
2.防止脱水或休克,可用生理盐水。
3.用于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阿狄森病),治疗过程中补充氯化钠,每天约10g。
4.生理盐水外用,可用于洗眼、洗鼻及洗伤口等。
用法用量:遵医嘱用。
1、催吐排毒:
发现过量服用2小时内可刺激咽部催吐,减少胃肠道吸收。饮用温盐水300-500ml后按压舌根诱发呕吐,重复操作直至呕吐物澄清。儿童需注意防止误吸,意识障碍者禁用该方法。
2、补液稀释:
口服或静脉补充等渗溶液加速药物排泄。成人每日饮水量建议达到2000-3000ml,可饮用淡盐水或口服补液盐。静脉输注0.9%氯化钠溶液维持尿量>100ml/h,注意监测电解质平衡。
3、药物拮抗:
针对大蒜素引起的溶血反应可使用维生素E、谷胱甘肽或糖皮质激素。出现胃肠道刺激症状时可选用铝碳酸镁、雷尼替丁等黏膜保护剂。药物联用需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4、血液净化:
严重中毒病例考虑血液灌流或血浆置换。当血药浓度超过10μg/ml或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时,采用活性炭柱吸附清除血液中的大蒜素成分。需配备心电监护和生命支持设备。
5、对症支持:
处理具体并发症如溶血性贫血时输注洗涤红细胞,肝功能损伤者使用多烯磷脂酰胆碱。监测血常规、肝肾功能及凝血功能至少72小时,保持呼吸道通畅并维持有效循环血量。
大蒜素过量期间应暂停摄入辛辣食物,避免加重胃肠刺激。恢复期建议食用小米粥、南瓜羹等易消化食物,配合适量散步促进代谢。出现头晕、皮肤黄染或酱油色尿等表现需立即就医,长期服用者定期检测血小板聚集功能。日常储存需将药物置于儿童无法触及处,合并使用抗凝药物时需严格遵循医嘱调整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