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温超过37.3摄氏度通常被认为是发烧。发烧的判定标准主要有腋温超过37.3摄氏度、口温超过37.5摄氏度、肛温超过38摄氏度、耳温超过38摄氏度、额温超过37.8摄氏度。
1、腋温标准
腋下测温是最常用的方法,正常范围为36.0-37.3摄氏度。超过37.3摄氏度即为发热,37.3-38.0摄氏度为低热,38.1-39.0摄氏度为中度发热,超过39.1摄氏度为高热。腋温测量时需保持腋窝干燥,体温计紧贴皮肤测量5分钟以上。
2、口温标准
口腔测温正常值为36.3-37.5摄氏度,超过37.5摄氏度视为发热。测量前30分钟应避免进食冷热食物,体温计置于舌下闭口3分钟。口温比腋温约高0.2-0.3摄氏度,但受呼吸、饮食影响较大。
3、肛温标准
直肠测温最接近核心体温,正常范围为36.5-38.0摄氏度,超过38.0摄氏度即为发热。肛温比腋温高约0.5摄氏度,适用于婴幼儿和重症患者测量,但操作需注意卫生和安全性。
4、耳温标准
鼓膜温度测量正常值为35.8-38.0摄氏度,超过38.0摄氏度判断为发热。耳温枪需对准鼓膜测量,受耳垢、测量角度影响较大。耳温与肛温相关性较好,适合儿童快速筛查。
5、额温标准
额部红外测温正常值为35.8-37.8摄氏度,超过37.8摄氏度考虑发热。额温受环境温度、出汗影响明显,适合公共场所快速筛查,但精确度相对较低,异常时需用其他方法复核。
不同测量部位的温度标准存在差异,建议选择固定测量部位进行体温监测。发热时应注意补充水分,保持环境通风,避免过度包裹。持续高热或伴随头痛、呕吐、皮疹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婴幼儿、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出现发热更需密切观察,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退热药物。测量体温前应静息15分钟,避免运动、饮食等因素干扰结果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