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服药注意事项主要有遵医嘱规范用药、避免自行调整剂量、定期复查肝功能、注意药物不良反应、保持规律生活作息等。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需长期联合使用抗结核药物,治疗过程中需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遵医嘱规范用药
抗结核治疗需采用异烟肼片、利福平胶囊、吡嗪酰胺片、乙胺丁醇片等药物联合用药,患者须严格按照医生制定的方案足量足疗程服用。漏服或中断用药可能导致结核菌耐药性增强,增加治疗难度。建议设置服药提醒,必要时由家属监督服药。
2、避免自行调整剂量
抗结核药物需根据体重计算具体剂量,擅自增减药量可能影响疗效或加重肝肾负担。若出现漏服情况,不可在下次服药时加倍补服。对儿童或老年患者,家长或照护者需特别注意核对每次用药剂量。
3、定期复查肝功能
异烟肼和利福平等药物可能引起药物性肝损伤,治疗期间需每1-2个月监测转氨酶指标。出现食欲减退、皮肤黄染等表现时应立即就医。肝功能异常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联用护肝片等保肝药物。

4、注意药物不良反应
利福平可能导致尿液变红,乙胺丁醇可能引发视神经炎,出现视力模糊需停药检查。吡嗪酰胺可能诱发关节痛或高尿酸血症。服药期间若发生皮疹、发热等过敏反应,应及时向主治医生反馈。
5、保持规律生活作息
治疗期间需保证充足睡眠,避免熬夜和过度劳累。饮食应增加鸡蛋、牛奶等优质蛋白摄入,补充维生素B族以减轻神经毒性。严格戒烟戒酒,酒精会加重肝脏代谢负担并降低药物疗效。

肺结核患者需坚持6-9个月规范治疗,即使症状消失也不可擅自停药。日常注意佩戴口罩防止飞沫传播,居住环境保持通风干燥。适当进行散步等低强度运动增强体质,但需避免剧烈运动消耗体能。出现持续咳嗽、咯血或体重骤降等情况需立即复诊,耐药结核患者需在专科医院接受二线药物治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