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醋酸甲羟孕酮胶囊的注意事项主要涉及用药禁忌、不良反应监测、药物相互作用及特殊人群用药等方面。该药物为激素类制剂,需严格遵医嘱使用,避免自行调整剂量或疗程。
功能主治:用于40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用法用量:口服。 1.已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治疗量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两个疗程后可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2.对已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则应坚持每天服用;尚未绝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每月月经第5天开始,服用20天后暂停,待下次来月经第5天再继续服药。 3.在45岁以前仅有月经紊乱症状,周期缩短或者延长,月经血量将少等,可隔日1次,或一日1次,一次1粒,共服20天停10天,若10天内来月经,可在来经第5天在重复服用,连续3个月;若10天没有来月经,自11天再重复服用,连服3-6个月。 4.绝经10年或60岁以上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第一个月为适应量,一日1次,一次1粒,如效果明显,可继续服用;如效果不明显,第2个月改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症状小时后再巩固3个月,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5.重症更年期综合征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适当增加剂量。 6.曾用过单纯雌激素子宫尚在的患者改用醋酸甲羟孕酮复合胶囊,分两种情况:未绝经者,可在来月经第5天开始,一日1次,一次2粒;若是已经绝经的妇女,应先做B超测子宫内膜厚度,超过0.5cm应在医生指导下,服醋酸甲羟孕酮(6-10mg1天)撤退性出血后,再服此药;如增生严重者(0.9cm以上)应刮宫作病理检查排除子宫内膜癌后,再服此药。 7.应固定服药时间。每日早8时前服药;失眠患者,可在晚饭后半小时服药。
用药前需明确禁忌症。对药物成分过敏者禁用;存在血栓性疾病史、严重肝功能不全、未确诊的阴道出血、乳腺癌或生殖系统恶性肿瘤患者禁止使用。妊娠期或疑似妊娠女性禁用,因药物可能干扰胎儿发育。
用药期间需定期监测身体反应。可能出现突破性出血、乳房胀痛、恶心等不良反应,若症状持续加重需及时就医。长期服用者应每6个月进行肝肾功能、血脂及乳腺检查。出现视力模糊、剧烈头痛、胸痛或下肢肿胀等血栓征兆时需立即停药并就诊。
药物相互作用需警惕。与利福平、苯巴比妥等肝酶诱导剂联用可能降低药效;与抗凝药物合用可能增加出血风险;与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联用需调整后者剂量。服药期间避免同时使用含圣约翰草成分的保健品。
特殊人群用药需谨慎。哺乳期女性用药期间应暂停母乳喂养;高血压、糖尿病、哮喘患者需在医生评估后调整治疗方案;45岁以上女性长期使用可能增加心血管疾病风险,需缩短复查间隔。
药物储存需避光密封置于25℃以下环境,儿童不可接触。漏服时间未超过12小时可补服,超过则跳过本次剂量,禁止双倍服用。治疗期间需采用非激素避孕措施辅助避孕,停药后建议间隔3个月再计划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