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系统性红斑狼疮SLE的治疗需兼顾母体疾病控制与胎儿安全,治疗方式主要包括药物治疗、妊娠期监测及多学科协作管理。
功能主治:主要用于过敏性与炎症性疾病。
用法用量:1.补充替代治疗法:口服,1次5-10mg,一日10-60mg,早晨起床后服用2/3,下午服用1/3。2.抗炎:口服一日5-60mg,疗程剂量根据病情不同而异。3.自身免疫性疾病:口服,每日40-60mg,病情稳定后酌减。4.过敏性疾病:每日20-40mg,症状减轻后每隔1-2日减少5mg。5.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一般术前1-2天开始每日口服100mg,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0mg。6.治疗急性白血病、恶性肿瘤等:每日口服60-80mg症状缓解后减量。
药物治疗是控制SLE活动的核心手段。羟氯喹是基础用药,可降低疾病复发风险且对胎儿安全。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适用于中重度活动期患者,但需采用最低有效剂量。免疫抑制剂如硫唑嘌呤在必要时可用于难治性病例,但需避免使用甲氨蝶呤等致畸药物。
妊娠期监测需重点关注母婴并发症预防。每4-6周评估抗dsDNA抗体、补体水平等血清学指标,超声监测胎儿生长发育。20周后加强子痫前期筛查,定期进行胎心监护。出现血小板减少、肾功能恶化等产科并发症时需及时干预。
多学科协作管理能显著改善妊娠结局。风湿免疫科与产科需联合制定个体化方案,肾病科参与狼疮肾炎患者管理,新生儿科做好早产儿救治准备。患者应避免阳光暴晒,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预防骨质疏松。
少数情况下需提前终止妊娠,如出现重度子痫前期、不可控的狼疮活动或胎儿窘迫。产后6-12周是疾病复发高风险期,需加强随访并调整治疗方案。哺乳期用药需重新评估药物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