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皮肤吸收的抗癌药主要包括皮肤贴剂、凝胶或乳膏等剂型,常见药物有氟尿嘧啶乳膏、卡培他滨贴剂、咪喹莫特乳膏、替莫唑胺凝胶和顺铂透皮贴剂等。这类药物通过局部给药直接作用于病灶,可减少全身副作用,但需严格遵医嘱使用。

一、氟尿嘧啶乳膏
氟尿嘧啶乳膏适用于浅表性基底细胞癌和日光性角化病,通过抑制癌细胞DNA合成发挥抗肿瘤作用。使用时可能出现局部红肿、脱屑等反应,需避免接触健康皮肤。孕妇及哺乳期女性禁用,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皮肤反应。
二、卡培他滨贴剂
卡培他滨贴剂主要用于乳腺癌皮肤转移灶的治疗,其活性代谢产物可选择性杀伤癌细胞。贴敷部位可能出现瘙痒或色素沉着,需轮换给药部位防止皮肤刺激。肝功能异常者需调整剂量,不可与华法林等抗凝药联用。
三、咪喹莫特乳膏
咪喹莫特乳膏常用于治疗外阴上皮内瘤变和浅表性黑色素瘤,通过激活免疫应答清除异常细胞。用药后可能产生灼热感或溃疡,建议睡前涂抹并保留6-10小时后清洗。治疗期间应避免紫外线照射,免疫功能低下者慎用。

四、替莫唑胺凝胶
替莫唑胺凝胶适用于胶质母细胞瘤的皮肤转移灶,能穿透血脑屏障发挥烷化剂作用。局部可能出现接触性皮炎,需配合放疗增强疗效。血小板减少患者需谨慎使用,给药后应彻底洗手避免药物转移。
五、顺铂透皮贴剂
顺铂透皮贴剂用于晚期黑色素瘤的姑息治疗,通过铂类化合物干扰癌细胞复制。可能引起周围神经病变或肾毒性,需定期检查血肌酐水平。听力障碍患者禁用,使用期间须充分补水促进铂排泄。

使用经皮肤吸收的抗癌药需保持给药部位清洁干燥,避免与化妆品或其他外用药混用。治疗期间穿着宽松衣物减少摩擦,出现严重皮炎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就医。定期复查血常规和肝肾功能,配合高蛋白饮食促进组织修复,适当补充维生素C和维生素E帮助减轻氧化损伤。严格遵循医嘱控制用药剂量和疗程,不可自行增减药量或延长使用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