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石酸伐尼克兰片主要用于辅助戒烟,使用时需注意以下事项。该药物可能引起恶心、头痛、失眠等常见不良反应,通常症状轻微且可自行缓解。严重不良反应包括情绪变化、抑郁倾向或自杀念头,出现此类症状需立即停药并就医。
功能主治:适用于成人戒烟
用法用量:口服 第一~三日0.5mg,每日一次(白色片) 第四~七日0.5mg,每日两次(白色片) 第八~治疗结束1.0mg,每日两次(淡蓝色片) 患者应设定戒烟日期并在此日期前1-2周开始服用本品。 患者应服用本品治疗12周。 对于经12周治疗戒烟成功的患者,可考虑续加一个12周疗程,剂量仍为每日两次每次1mg,以维持戒烟状态。 对于不能或不愿突然戒烟的患者,应考虑循序渐进的方法服用本品戒烟。患者应在治疗的前12周减少吸烟,并在治疗期结束时戒烟。然后患者应维续再服用本品12周,已完成总共24周的治疗。
有精神疾病史、心血管疾病或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生严格监督下使用。妊娠期、哺乳期女性及18岁以下青少年不推荐使用。服药期间避免饮酒,可能加重神经系统副作用。与其他药物联用时需警惕相互作用,尤其是胰岛素、华法林及部分抗抑郁药。
有精神疾病史、心血管疾病或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生严格监督下使用。妊娠期、哺乳期女性及18岁以下青少年不推荐使用。服药期间避免饮酒,可能加重神经系统副作用。与其他药物联用时需警惕相互作用,尤其是胰岛素、华法林及部分抗抑郁药。
用药期间需配合行为干预措施提高戒烟成功率,如设定戒烟日期、避免吸烟诱因等。突然停药通常不会引起戒断反应,但建议完成完整疗程以巩固疗效。对药物成分过敏者禁用,用药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皮疹、呼吸困难需紧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