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双胍是2型糖尿病的一线治疗药物,但存在特定禁忌症和需谨慎使用的情况。以下五类人群不适合使用二甲双胍:
肾功能不全患者是首要禁忌人群。二甲双胍通过肾脏代谢,当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低于30ml/min/1.73m²时绝对禁用;eGFR在30-45ml/min/1.73m²时需评估风险后减量使用。肾功能下降会导致药物蓄积,可能诱发乳酸性酸中毒。
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需避免使用。肝脏是乳酸盐代谢的主要器官,肝硬化失代偿期、急性肝炎等疾病状态下,肝脏代谢能力显著下降,使用二甲双胍可能干扰乳酸清除,增加酸中毒风险。
急性代谢紊乱期患者禁用。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急性并发症期间,机体处于严重代谢失衡状态,此时使用二甲双胍可能加重酸中毒,需待代谢稳定后评估使用。
缺氧性疾病患者存在用药风险。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严重心力衰竭、休克等缺氧状态下,组织无氧代谢增加乳酸生成,二甲双胍可能进一步升高血乳酸水平。
特殊生理状态需暂停用药。重大手术前后48小时、接受碘造影剂检查时需临时停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缺乏足够安全性证据,通常建议改用胰岛素治疗。
对于存在上述情况的患者,建议在医生指导下选择胰岛素、磺脲类或DPP-4抑制剂等替代降糖方案。即使适用二甲双胍的患者,用药期间也应定期监测肾功能、乳酸水平及维生素B12状态。